【湖北招商】湖北启动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赋能高质量发展
所属地区:湖北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7日
湖北省科技厅于2023年印发《湖北省创新型产业集群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启动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作。此举旨在贯彻落实湖北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完善创新生态体系吸引高端产业资源,强化科技成果转化链条,结合地方优势产业精准开展招商引资,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现代产业集群标杆。
一、以政策创新构建产业集群培育体系
湖北省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现代化工、大健康、航天、现代农产品加工六大重点产业领域,在产业规模与经济效益"双百"基础上,首创《湖北省创新型产业集群评价管理办法》。该办法系统设计了涵盖创新投入、知识产权产出、技术成果转化率、产业链协同度、科技企业成长性等维度的量化指标体系,将传统的规模导向升级为创新质量导向,为全省产业集群发展提供了科学的评价标尺。
二、强化创新要素聚合赋能产业升级
建设方案突出人才、技术、资本三大核心要素的高效配置。在人才支撑方面,要求集群内企业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15%,并建立产学研联合培养机制;技术转化层面,明确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增速不低于10%,推动高校院所成果向集群企业定向转化;金融支持领域,鼓励设立集群发展基金,对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给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等政策包支持。通过创新要素的靶向聚集,实现产业链与创新链的深度嵌套。
三、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保障建设质量
湖北省采用"申报-培育-认定-考核"的闭环管理模式。各市州申报单位需提交包含创新基础、产业链图谱、发展路径的三年规划;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答辩与实地核验,择优纳入培育库并给予专项资金支持;每两年开展运行监测,对考核不合格单位启动黄牌预警或退出程序。该机制既保证集群建设的规范性,又预留动态调整空间,确保资源向高成长性集群精准倾斜。
四、构建梯度发展格局优化全省布局
根据"51020"现代产业集群战略,实施分层培育计划:在武汉、襄阳、宜昌等基础较好区域建设具有全国竞争力的标杆集群;在黄石、荆门等特色产业市州打造细分领域单打冠军;支持鄂西生态区发展绿色农产品加工集群。通过三年培育期,计划在全省形成5个以上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20个省级标杆集群的梯队格局,使集群经济对全省GDP贡献率提升5个百分点以上,推动湖北由产业大省向创新强省的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