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招商】湖北脱贫攻坚再获国家财政奖励 资金监管机制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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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湖北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6日
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阶段,湖北省凭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七连优"的突出表现,再次获得中央财政3.8亿元奖励资金。这笔资金将重点用于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监测和招商引资带动产业发展,标志着湖北省在扶贫资金精细化管理和使用效益方面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一、扶贫资金绩效创全国标杆记录
湖北省自2013年起连续七年获得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优秀"等次,累计收获奖励资金7.43亿元,成为全国28个有扶贫任务省份中唯一实现"七连优"的地区。在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方面,湖北省已连续四年获评"综合评价好",累计获得奖励资金达15亿元。这些成绩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湖北省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度和项目管理规范性的高度认可。
二、抗疫特殊时期获重点政策倾斜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吃劲的阶段,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门向湖北省追加8亿元倾斜支持。这笔资金重点用于解决因疫致贫返贫问题,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支持扶贫车间复工复产、发放生产物资补贴等方式,有效缓解了疫情对脱贫攻坚进程的冲击。
三、构建全链条资金监管体系
湖北省建立"线上+线下"立体化监管机制,依托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实现拨付进度实时预警,2020年全省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始终保持在92%以上。同时推行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26项涉农资金纳入统一平台管理,深度贫困地区资金投入占比超过60%。
四、精准施策巩固脱贫成果
针对剩余贫困人口和边缘易致贫群体,湖北省采取差异化扶持措施:对12个深度贫困县单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设立5亿元防返贫专项基金;实施"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招商引资模式,2020年引进农业产业化项目127个,带动24.6万脱贫人口增收。
五、经验启示与长效机制建设
湖北省扶贫资金管理实践形成三项核心经验:一是实行"项目库"前置审核制度,确保资金投向精准;二是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明确12类禁止使用情形;三是推行第三方绩效评估,将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分配直接挂钩。这些机制已逐步转化为《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法定条款,为后续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当前,湖北省正推动扶贫资金管理经验向乡村振兴领域延伸,重点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探索建立乡村振兴资金绩效评价体系。通过持续优化政策供给和监管机制,确保过渡期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