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招商引资

湖北四城入选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 探索城乡融合新路径

所属地区:湖北-武汉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4日
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近期启动,湖北省武汉市、孝感市、仙桃市、宜城市成功入选全国试点名单,将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投融资机制创新等领域先行先试,为全国城镇化建设提供可复制的经验。此次试点将推动上述城市在招商引资、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实现突破,助力城乡融合发展。
一、试点背景与总体目标
国家发改委联合多部门部署的新型城镇化试点,旨在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矛盾,重点解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公共服务覆盖等关键问题。试点方案明确2024年前为经验探索期,2025年起进入全国推广阶段。湖北省入选的四个城市各具特色:武汉作为省会城市承担人口梯度赋权任务;孝感市侧重中小城市产业支撑能力建设;仙桃市探索县域经济与城镇化协同路径;宜城市重点试验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机制。
二、武汉“111计划”实施路径
武汉市提出以三个“100万”为目标:通过居住证制度赋予市外转移人口梯度权利,优化落户政策吸纳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并引导本地农业人口就近城镇化。具体措施包括:
1. 建立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明确省市财政、企业和个人的分摊比例,重点保障教育、医疗等公共支出;
2. 创新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试点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3. 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农业人口创业审批流程,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保接续制度。
三、差异化试点任务分解
孝感市将建设产城融合示范区,通过产业园区升级带动就业,计划新增10万个非农就业岗位;仙桃市试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宜城市推行“县-镇-村”三级公共服务网络,实现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四地均需在2024年前完成三项硬性指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至2.3:1以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
四、政策保障与监督机制
中央财政将给予试点城市专项转移支付支持,湖北省已配套成立省级协调小组,建立季度督查评估制度。重点监测户籍制度改革落地情况、保障性住房供给进度等核心指标,对连续评估不达标的地区实行动态调整。试点城市需每半年提交阶段性报告,国家发改委将遴选典型案例向全国通报。
此次试点标志着我国城镇化建设进入提质增效新阶段,湖北四城的探索成果将为中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提供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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