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招商】五部门联合发力支持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业升级
智能装备
制造业
所属地区:湖北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2日
为促进我国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财政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出台《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成本,强化招商引资吸引力。该政策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核电项目进口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实施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减免,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一、政策背景与战略意义
重大技术装备是制造业的"国之重器",涉及能源、交通、航空航天等关键领域。当前全球产业链加速重构,核心技术自主化成为国际竞争焦点。该政策延续前期税收优惠框架并优化管理机制,旨在破解"卡脖子"难题。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信息,此前政策周期内累计为装备制造企业减免税款超300亿元,有效支撑了百万千瓦级水电机组、大型液化天然气运输船等重大装备研发。此次修订强化了政策精准性,将免税资格复核周期从一年调整为三年,减轻企业申报负担。
二、政策核心内容解析
1.免税主体认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五部门联合审核企业及核电项目业主资质,重点评估技术先进性、国产化进度等指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初核推荐,建立企业申报-地方初审-国家复核的三级管理体系。
2.动态调整机制:每年新增企业认定与三年周期复核相结合,既保持政策开放性又确保资源聚焦优质企业。对未通过复核的企业设置6个月整改期,体现监管弹性。
3.税收优惠组合:企业可自主选择"关税+增值税"全免或仅免关税模式。选择放弃增值税减免的,三年内不得变更,引导企业理性规划税务方案。
三、重点支持领域与产业影响
政策明确支持清洁能源、海洋工程、轨道交通等18类重大装备。以广东省为例,2022年该省核电装备企业通过该政策减免进口税超5亿元,推动"华龙一号"配套设备国产化率提升至90%。海关总署数据显示,政策覆盖的装备制造企业进口采购周期平均缩短20天,有效缓解供应链压力。国家能源局在政策解读中强调,该措施将重点保障第三代核电、深远海风电等新兴领域核心部件供给。
四、监管要求与实施保障
企业获得免税资格后,需建立专用账册记录减免税货物使用情况,定期向海关提交《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财政部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对违规使用免税物资的企业追缴税款并取消资格。海关实施"担保放行+后续核查"模式,在天津、上海等主要口岸设立重大技术装备通关绿色通道。国家税务总局完善金税三期系统标识,实现免税进口物资的全流程电子化监控。
五、地方配套与协同效应
各省份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制定实施细则。江苏省将政策实施与省级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联动,浙江省建立"重大技术装备企业培育库"。辽宁省依托政策吸引三菱重工等外资企业在沈阳设立研发中心,形成"政策红利-技术引进-本地配套"的良性循环。四川省对享受进口免税的企业额外给予10%的省级技改补贴,强化政策叠加效应。
该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装备制造业支持体系更趋完善,通过税收杠杆引导创新资源集聚。随着后续配套措施的落地,将进一步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为制造强国建设提供制度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