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招商引资

【鄂州招商】鄂州市局创新服务助推重大项目复工复产稳步推进

所属地区:湖北-鄂州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9日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聚焦重大项目建设需求,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落实容缺办理等举措,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用林要素供给,有效化解了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堵点难点,显著提升了行政审批效率与服务水平,为稳定投资增长、加速经济恢复、优化招商引资环境提供了坚实的自然资源支撑。
一、高效保障重点项目先行使用林地需求。在新冠疫情防控的关键期,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确保重大项目和脱贫攻坚工程及时落地开工,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严格落实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台的应急政策。对于符合使用林地条件且需紧急开工的重点项目(含脱贫攻坚项目),允许其在满足林地使用规定的前提下,先行永久或临时占用林地。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凭借项目批准文件,依照林地审批权限,向相应层级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报备即可先行施工。鄂州市局建立了报备登记台账,并明确要求此类项目须在先行使用林地后的六个月内完成正式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的补办工作。此项措施有效缩短了项目前期准备时间,为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抢回了因疫情耽误的宝贵时间。
二、简化统一项目内临时用地审批环节。针对实践中大量存在的与永久建设用地同属一个建设项目的临时用地需求(如施工便道、预制场、弃渣场等),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进一步优化了审批流程。为避免重复报备和流程冗余,该类临时用地办理手续可依据已经加盖单位公章、用于同一项目永久用地报备的《建设项目先行使用林地报备表》进行受理和核准。鄂州市局工作人员依据此报备表即可办理临时使用林地的相关手续。同样地,对于因特殊原因未能同步办理的,也为其设定了六个月的补办时限,既确保了林地管理的严肃性,又最大程度地便利了建设单位,解决了项目边角地、临时配套工程用地的燃眉之急,加快了项目整体推进速度。
三、协同保障项目所需林木采伐许可办理。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深刻认识到林地使用与林木采伐的紧密关联性,为确保先行使用林地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必要的林木清理工作,及时解决了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的衔接问题。对于先行用地项目确需进行林木采伐的,建设单位无需额外开具复杂的证明材料,仅需提供已加盖公章的该建设项目《先行使用林地报备表》,鄂州市局即可据此受理林木采伐申请,并依法依规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这一协同办理机制打破了部门内部的程序壁垒,将用地审批与林木采伐审批联动起来,消除了建设单位在取得用地许可后仍需花费大量时间另行申请采伐许可的障碍,使项目的实质性开工建设得以迅速启动。
四、构建全方位重大项目要素服务保障体系。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服务重大项目复工复产作为当时工作的重中之重,除上述先行使用林地、临时用地及林木采伐保障措施外,还采取了一系列综合举措。鄂州市局强化靠前服务,主动对接发改、交通、水利等部门及重点项目单位,建立重大项目服务清单和联络员制度,全面梳理项目涉及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用地报批、规划许可等环节需求。为满足项目紧急开工要求,鄂州市局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查、限时办结等机制,大幅压缩审批周期。同时,鄂州市局加强部门联动与指导,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指标和政策支持,确保省市级重点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的用地用林指标应保尽保。鄂州市局还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组织工作人员下沉项目一线,指导建设单位用足用好各项便利政策,确保复工复产要求落到实处、惠及项目主体,为项目顺利推进扫清自然资源要素障碍,有效稳定了社会预期,增强了投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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